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1 10:44:15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
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名稱: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
二、學院國標代碼:12766。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辦學性質:民辦院校。
五、錄取規則:
學院面向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詳見各省《報考指南》
1、按教育部要求,學校依照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嚴格執行各省招生政策及規定,認真貫徹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規則。
2、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錄取,即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不足錄取計劃時,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類推。
3、沒有對相關科目的成績或加試加以要求、限制,各專業間不設級差或專業級差;對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檔的考生,參照各省級招辦制定的規定執行,進檔的考生按照志愿進行專業安排,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當調劑專業。
4、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承認各省藝術類聯考成績。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當地省(區、市)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者,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錄取。
5、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不限、錄取男女比例不限;無身高、視力要求。
六、學生入學學籍(考籍)和畢(結)業證書種類:
學院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秋季招生納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管理體制內運行,所招收學歷教育的新生經各省高招辦打印錄取花名冊,注冊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籍,學生完成學業,經考試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大專畢業證書。
凡未經當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不能在學校取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籍,學院自行招收的學生,納入自學考試管理或接受非學歷教育,參加自學考試各門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
七、收費項目、標準及退學退費辦法:
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發改委審批后的標準進行收取;若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手續的,按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退學退費辦法》辦理退學退費。
八、獎、貸、助情況: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設立貧困家庭學生助學金,提供助學崗位,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施個人、專業獎學金制度。
九、辦學地點:江西省新余市仙來西大道859號(校本部)
十、聯系方式:
電話:0790-6351199634538863410236351177
傳真:0790-6335088
聯系人:李老師(13907902382)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來西大道859號
郵編:338029
E-mail:lyy2382@163.com
學院法定代表人、辦學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www.jxedu.gov.cn
熱忱歡迎考生家長來我院參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