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江蘇省外)
2009-05-31 09:52:54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為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1、學校全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2、辦學地點: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
3、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教育
4、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5、學歷層次:本科
6、學習年限:四年
二、招生計劃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09年面向13個省(市、自治區)計劃招收普通本科學生2100人,分布于18個專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訪問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zsb.njusttz.edu.cn)查詢。
三、報考和錄取
1、報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江蘇省外考生無選科要求,無單科成績和加試要求。
3)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學生入學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4)英語專業外語語種限考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學生入學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2、錄取原則
1)新生錄取按照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全面衡量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2)我院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
3)對于江蘇省外進檔考生,按專業級差錄取,前三個專業志愿之間設不超過3分的級差,第三專業志愿以后不設級差。
4)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照顧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安排專業。
四、證書頒發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畢業證書;經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標準、獎助學措施及退費辦法
1、學費:普通類本科各專業13000元/人·年。
2、住宿費:1200元/人·年。
3、獎助學措施:學院設有多項獎學金,以激勵學生奮發成才。另外,學院提供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4、退費辦法:按蘇價費[2006]319號文件執行。
六、監督機制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信息公開的規定,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2、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進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3、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成立由紀檢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檢查小組,對招生工作中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23-8615006686150088傳真:0523-86150066
招生網址:http://zsb.njusttz.edu.cn郵編:225300
通訊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電子郵箱:zsb_njusttz@foxmail.com
八、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