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31 09:38:26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
為了保證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經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本章程。
1、學校全稱、校址: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江蘇省泰州市東風南路518號(郵編225300)
2、層次:本科,學制四年
3、辦學類型: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4、招生省份及計劃:面向全國除港澳臺之外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分專業招生人數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公布為準。
5、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6、錄取規則:
⑴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
⑵對男女生比例、單科成績不作限制。
⑶報考我校相關專業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試科目均按各省級招辦的選科規定執行。江蘇考生除報考理工科強化班須選測物理外,學業水平測試中對選測科目不限。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江蘇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B1C,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技術科目合格。報考我校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D級不得超過3門。
⑷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的內蒙古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對其中高考文化分達到內蒙古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將其高考文化分與專業校考分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報考我院美術類專業的河北、黑龍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重慶、四川、甘肅、寧夏、新疆、江蘇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美術專業統考,對高考文化分和專業統考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其高考文化分與專業統考分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⑸報考我校攝影專業的內蒙古、安徽、山東、甘肅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江蘇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組織的專業單獨招生考試并取得南京師范大學或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專業合格證,對其中高考文化分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將其高考文化分與專業校考分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⑹報考我校音樂類專業的內蒙古、吉林、安徽(除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山東、甘肅(除音樂學和音樂表演)、江蘇(除音樂學和音樂表演)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對其中高考文化分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將根據專業校考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報考我校音樂類專業的山西、遼寧、黑龍江、安徽(指音樂學和音樂表演)、福建、江西、四川、甘肅(指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寧夏、新疆、江蘇(指音樂學和音樂表演)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音樂專業統考,對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根據專業統考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⑺報考我校舞蹈編導專業的內蒙古、安徽、山東、江蘇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對其中高考文化分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將根據專業校考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報考我校舞蹈編導專業的山西、遼寧、甘肅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舞蹈專業統考,對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根據專業統考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⑻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浙江、湖南、江蘇考生,對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進檔后將根據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⑼報考我校體育舞蹈專業的吉林、安徽、山東、江蘇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對其中高考文化分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將根據專業校考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報考我校體育舞蹈專業的遼寧考生須參加遼寧省舞蹈學(芭蕾舞或國標舞)專業統考,對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遼寧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根據專業統考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⑽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吉林、安徽、山東、甘肅、新疆考生,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江蘇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組織的相應專業單獨考試并取得南京師范大學或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專業合格證,對其中高考文化分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校考合格的考生,將其高考文化分與專業校考分相加成綜合分,根據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
⑾對報考我校各專業的外省考生,在錄取時將按照“志愿優先、兼顧專業級差”的原則,決定錄取與否及所錄專業。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對符合專業選測、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的江蘇進檔考生將按照先分數(即投檔分)后等級的順序,再采用“志愿優先、兼顧級差”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與所錄專業,其中投檔考生排序時若投檔分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若選測科目等級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與附加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該分數仍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對考生排序。
⑿錄取中的照顧政策,遵照各省級招辦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⒀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級招辦規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園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7、學費標準:藝術類各專業15000元/學年;普通類和體育類各專業13000元/學年。
8、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京師范大學泰州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證書種類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9、聯系電話、網址:招生辦(0523)86152006、86152200
招生網址http://www.nnutc.edu.cn/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