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審計學院招生章程(江蘇省)
2009-05-31 08:53:54南京審計學院
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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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審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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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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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11287 省標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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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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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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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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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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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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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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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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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號,郵政編碼:2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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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
3、語種要求:英語。
4、選測科目要求:選歷史——對外漢語、英語、英語(商務英語);選物理——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工程管理(工程審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審計)、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系統審計)、電子商務;選歷史、物理——審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保險、信用管理、投資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稅務、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行政管理、法學、法學(法務會計)。
5、等級要求:本一AB4C1合格,本二2B4C1合格,藝術特長生為BC4C1合格。
6、錄取辦法:等級級差法。將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A+加2分,A加1分,兩個A+獎勵1分,共5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排序后,再采用“分數清”的專業安排方式(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情況下,按數學、外語兩門課總分排序,決定考生錄取與否與所錄專業。
7、對外漢語專業要求英語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口試成績不低于“B”,男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不招口吃及有語言障礙者,有良好的普通話基礎;英語、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英語成績原則上不低于100分,口試成績為“A”,普通話標準、無口吃現象;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英語成績原則上不低于90分,口試成績不低于“B”;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工程管理(工程審計)、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審計)、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信息系統審計)、電子商務專業要求數學成績較好。
二、部分二級學院專業培養改革方案
我校對錄取在會計學院專業(會計學、財務管理)、經濟學院專業(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稅務)、金融學院專業(金融學、保險、信用管理、投資學)、管理學院專業(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的學生在所在學院內進行統一培養,二年級末學習成績(積分點)在所在學院排名前50%(含)的學生可在所在學院專業內自主選擇專業。
三、獎助措施
學校設有近500個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按120-350元/月/人的標準發放;特困生按60-15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生活補助;突發事件致貧按100—500元/人的標準給予臨時補助;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5000、2500、1500、800元/年/人)、單項獎(400、200元/項/人)、審計之光教育獎(1000元/年/人)、愛心教育獎(1000元/年/人),學生獎學金獲獎面為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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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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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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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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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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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5831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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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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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b@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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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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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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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負責人: 學校負責人: (學校公章)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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