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醫科大學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蘇省以外考生)
2009-05-30 22:01:48南京醫科大學
高校代碼:10312(國標代碼)
高校全稱:南京醫科大學
高校性質:江蘇省屬重點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
校址:五臺校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郵政編碼:210029
江寧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天元東路818號郵政編碼:21116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南京醫科大學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擇優錄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創辦于1934年,時名江蘇省立醫政學院,是國內最早開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學府之一,1981年被批準為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創辦70多年來,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醫療服務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貢獻,成為一所師資力量雄厚、辦學水平上乘的集醫、藥、衛、護、管為一體的江蘇省重點高校。
第五條學校設有基礎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口腔醫學院、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第三臨床醫學院、第四臨床醫學院、鼓樓臨床醫學院、無錫臨床醫學院、青島臨床醫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醫政學院、外國語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及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等16個學院和1個獨立學院——康達學院,擁有19所附屬醫院和40多所教學醫院。
第六條學校設有兩個校區:五臺校區和江寧校區。五臺校區位于南京市五臺山南麓,占地120畝,是學校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中心。江寧校區位于南京市江寧大學城,占地面積1470畝,校園清新雅致,是本科生教育中心。學校圖書館是江蘇省醫學圖書中心館和高校文獻保障系統醫學文獻中心。
第七條學校擁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2個江蘇省重點學科。現有55個碩士學位授權點,35個博士學位授權點,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擁有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4個省級特色專業。已建成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8門省級精品課程。已建成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5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0個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學實驗室。2004年,國家教育部對學校本科和七年制教育教學工作進行全面質量評估,結果均為“優秀”。學校現已建成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4個部級重點實驗室、8個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承擔了多項國家“863”、“973”項目,獲得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數量快速增長。2008年度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68項,發表SCI論文280多篇,再創歷史新高。學校在心血管疾病的基礎與臨床、生殖醫學、再生醫學、公共衛生與疾病控制、腫瘤學、神經科學等領域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
第八條近幾年來,我校學生參加全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通過率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連續6年保持在95%以上。近年來學校先后被江蘇省委及有關部委廳局授予“江蘇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先進集體”、“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文明學校”、“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第三章招生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和有關部門、學院負責人組成的“南京醫科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及有關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杜絕不正之風。學校成立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一條學校通過南京醫科大學招生咨詢網(http://zs.njmu.edu.cn)或校園網(http://www.njmu.edu.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經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批準,2009年南京醫科大學面向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山東、新疆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0人,詳細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南京醫科大學。學校根據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及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四條我校執行教育部與相關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與降分的相關政策規定,并計入總分。
第十五條我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以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我校根據專業清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六條對專業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七年制或六年制專業的福建、浙江考生,如未達該專業錄取線,不影響所填報的四、五年制專業的正常錄取。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學校參照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有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新生入學時在江寧校區就讀,七年制新生第一學年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河海大學或南京師范大學就讀。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完善的獎助學金體系,目前共設有各類獎助學金近30項,學生獲獎、助學金人次超過60%。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及部、省收費標準,學費普通類本科學生(不含國際課程實驗班專業)每生每年4600元,住宿費每生每年1500元。七年制本碩連讀專業從第六年起,開始享受碩士研究生待遇。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南京醫科大學頒發本科(或研究生)畢業證書。符合學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南京醫科大學學位委員會授予學士(或碩士)學位。七年制優秀學生,經選拔可直接升讀博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s.njmu.edu.cn
2、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3443,86862670,86862667
3、通信地址:南京市漢中路140號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郵編:210029
4、E-mail:zhaosheng@njmu.edu.cn
第二十三條康達學院是我校設置的獨立學院,其招生簡章詳見《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09年招生簡章》,康達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5-86864012,86864022。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本校2009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項,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屬南京醫科大學學生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