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經濟管理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9 16:03:34江西經濟管理職業學院
江西經濟管理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江西經濟管理職業學院隸屬于江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是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一.辦學層次:普通高職專科。
二.錄取規則:
1.學院錄取過程中將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招辦的有關規定。
2.外語語種不限,進校后公共外語統一學英語。
3.招生錄取批次、錄取方式、投檔比例按各省高招辦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錄取原則為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由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尊重考生的專業志愿,盡量滿足考生的第一志愿。
4.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旅游管理與酒店管理專業招生要求:身材適中,相貌端正,無傳染性疾病
三.收費標準:我院收費標準按江西省財政廳、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每生每年學費5000元,按年度收費。
四.畢業待遇:頒發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負責推薦就業。我院歷年就業率一直穩居全省高校前列,優秀畢業生通過我省的專升本考試可繼續升入普通本科學習。
五.獎勵措施:學院設立了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學生。采取設立國家助學金、生活補助、勤工儉學、困難補助等各種助學措施,幫助生活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六.學院地址:前湖校區:江西省南昌市紅角洲臥龍路269號
小蘭校區:江西省南昌市蓮塘北大道1006號
郵政編碼:330088(前湖校區)330200(小蘭校區)
聯系電話:0791-572741057114425739413573942139563993956609
節假日電話:29182698026296
傳真:0791-571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