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09-05-25 16:25:26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
一、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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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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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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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 市 寶山 區 錦秋 路 29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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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東 校區: 上海 市 浦東新 區 華夏東路 路 3102 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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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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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職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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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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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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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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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自治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如下:應用英語(會展、商務)、應用日語(商務)、應用西班牙語(商務與旅游)、汽車運用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物流管理(報關與貨代)、安全技術管理、國際金融、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中澳合作)、社會工作、計算機應用技術(網頁與廣告制作)、模具設計與制造、應用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影視動畫(影視動漫畫及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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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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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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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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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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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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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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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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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為主要依據,藝術類專業參照專業測試成績,綜合衡量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表現,擇優錄取。
1、對實行傳統志愿(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根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無志愿級差。
2、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照各省市錄取規定調檔,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有關加分的政策執行。
4、藝術類專業承認各省的專業考試成績,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資格線后,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備注:
1、進檔考生按志愿順序錄取。
2、理科同分按數學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文科同分按語文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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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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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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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合作物流管理專業(每年20000元),藝術專業每年12000元,其他專業每年10000元。(滬價費2005年18號文件和滬教委財2005年34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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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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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四人間(2500元/年)、六人間(1600、2000元/年)、浦東校區六人間(1300元/年)(滬價費2004年35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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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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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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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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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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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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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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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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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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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668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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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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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bangd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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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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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平均生活費在上海城鎮居民低保線以下的學生經過申請(必須有民政部門證明)。可享受國家和上海市學生助學金。
2、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或分期付款。
3、學校對特困學生進行救助。
4、學院對家庭困難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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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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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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