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09-05-25 12:32:23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
學院全稱: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731
辦學類型:經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學制三年
辦學地點:哈爾濱市
學院簡介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是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的高職院校,是一所以培養生態建設人才為特色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我國北方唯一一所生態工程職業學院,肩負著為建設“生態文明”培養高素質、高技能、應用性高職人才的神圣使命。
學院現有教師233名,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97名,在校生4653名,具有較強的師資力量和一定的辦學規模。學院設有生態工程系、資源環境系、應用技術系、生物技術系、生態經濟系、計算機技術系、人文社科系和基礎部等教學機構。學院依據發展定位和社會需求,現開設園林工程技術、園林技術(苗木與花卉方向)、環境藝術設計、林業技術、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工業環保與安全技術、中藥(鑒定與營銷方向)、食品營養與檢測、中藥制藥技術、室內設計技術、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建筑工程技術、工程監理、應用電子技術、通信技術、家具設計與制造、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圖形圖像制作、動漫設計與制作、旅游管理(生態旅游方向)、酒店管理(涉外酒店方向)、市場營銷、會計(注冊會計師方向)、物業管理、物流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投資與理財、旅游英語、文秘、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等30多個專業,初步形成了以生態環保類專業為特色、應用技術及經管類專業為補充的多專業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規范操作、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成立了由學院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的全面工作。
第五條、招生工作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負責招生工作的主管院長負責,常設機構為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錄取及錄取原則
第六條、符合國家高考報名條件,參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據我院各專業培養對考生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按我院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錄取。
一、調檔比例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調檔比例在本院招生計劃的120%,具體比例根據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
二、院校志愿級差
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補缺錄取其它志愿考生。具體情況根據各省的生源實際確定。
三、專業志愿級差
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其專業的確定,按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專業志愿的調劑
在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我院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符合專業培養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中。
五、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特殊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第四章招生專業體檢要求
第七條、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專業培養要求,考生符合國家制定的體檢標準。學院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符合體檢要求的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章招生專業語種要求
第八條、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圖形圖像制作、動漫設計與制作、旅游英語專業采用英語授課。
第六章其它
第九條、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院住宿費用600元/生、年。
第十一條、畢業待遇
考生正常畢業將獲得由我院頒發的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和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可在教育部官方網站(http://www.chsi.com.cn)查詢
第十二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相抵觸,以國家的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十四條、有關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咨詢的聯系方式
網址:www.hfmc.netE-mail:stgcxy@163.com
電話:0451-8247000582470004
傳真:0451-82470001
地址: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77號
郵編:1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