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5 12:13:22牡丹江大學
一、學校全稱:牡丹江大學
二、校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60號郵編:157011
三、學校性質:省屬公辦;學制:三年;辦學層次:高職高專;學習形式:全日制。
四、錄取規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確定的專科錄取最低控制線,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且錄取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
3、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4、應用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沒有語種限制。
5、已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組織的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高考時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文化課考試,并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執行。
6、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數進行錄取,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辦法》的要求,在征得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通過教育部“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計劃調整。
7、學校補錄工作嚴格執行補錄的缺額計劃,對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缺額計劃錄滿為止。
五、收費標準
㈠學費
根據省教委、物價局、財政廳黑教聯[1999]32號文件批準,我校各專業學費每生每年為6000元。
㈡其它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黑教聯字[2007]1號文件批準,住宿費每生每年600元。
六、頒發證書:我校頒發的證書是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校名稱是:牡丹江大學。
七、貸款、助學金、獎學金:對貧困生學校可協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貧困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在校專科學生可獲得國家助學金;品學兼優的特困生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
八、錄取結果公布渠道:一是通過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上的考生地址,用特快專遞把錄取通知書郵寄考生本人或考生指定的其他代收人;二是在牡丹江大學網站(www.mdjdx.cn)上公布;三是電話通知。
九、聯系方式
學校名稱:牡丹江大學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60號
郵編:157011
電話:0453—6595204659640565918326596600
傳真:0453—6590011
網址:www.mdjdx.cnE-mail:2007mdjdxzsb@163.com
十、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十一、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