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事大學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9-05-22 13:27:54大連海事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依照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為了規范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大連海事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的全名為“大連海事大學”,英文名稱為“DalianMaritimeUniversity”。
第三條大連海事大學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大連海事大學是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進入“211工程”的重點院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大連海事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大連海事大學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接受紀檢監督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六條大連海事大學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大連海事大學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招生辦公室。
第七條學校選拔能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干部參加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均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和技術培訓。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業計劃。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制定學校分省來源計劃。
第九條學校將招生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寄(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專業錄取要求
第十條只招英語語種考生的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管理)、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海事管理、英語、日語、軟件工程(日語強化)。其它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只招男生的專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管理)、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海事管理。其它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條我校所有專業均控制在一本線上招生,信息類、IT類、機械工程類專業對數學基礎要求較高,請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三條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其中經濟學類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專業;工商管理類包括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旅游管理、電子商務專業;公共管理類包括航運管理、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專業;數學類包括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
第十四條報考大連海事大學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根據交通運輸部行業標準《海船船員體檢要求》,航海類專業不招收色盲(弱)者,不招收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者;其中航海技術專業要求身高1.65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均在5.0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9、另一眼達5.1;輪機工程(輪機管理)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60米以上,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8或以上,或者一眼達4.6、另一眼達4.9,或者雙眼裸眼視力均在4.6或以上,但經矯正后雙眼裸眼視力均能達5.0。海事管理專業(屬非航海類專業)要求雙眼裸眼視力在5.0以上。學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將退回原籍。
第十五條對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且無招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不含“混合平行志愿”),調檔比例根據生源情況劃定。其中在遼寧省,投檔比例確定為102%,凡進入調檔線的考生,在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全部錄取。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區,調檔比例根據生源情況劃定,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八條大連海事大學在各省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高考“總分”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優先滿足高分學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對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排序,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江蘇省考生進檔后排序規則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
第十九條大連海事大學在北京市生源充足的條件下接收非航海類專業非第一志愿考生,比例控制在北京市招生計劃總數的10%以內。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原則上應高于我校非航海類專業最低錄取分數40分以上,同時降低20分錄取專業。
第二十條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對省級招辦認可的加分或降分投檔,學校予以承認。
第二十一條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對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予以承認。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按照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和遼寧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
第二十三條我校2009年收費標準暫定為: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輪機管理方向)、船舶電子電氣工程收取雜費3000元/生·年;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日語(計算機信息管理)、通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軟件工程(日語強化)、土木工程、網絡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等專業收取學費5200元/生·年;法學(海商法)、法學(國際經濟法)、物流工程、交通運輸、救助打撈與工程等專業收取學費4800元/生·年;漢語言文學、哲學等專業收取學費3800元/生·年;其它所有本科專業收取學費4600元/生·年。學生的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分為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和1200元/生·年三種標準。入學后,學校根據專業、學生性別統一安排住宿。具體標準根據遼寧省物價局批復以后的收費標準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
第二十四條大連海事大學建立和完善了由“獎學金、貸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社會資助、愛心互助”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聯動扶貧助學體系,并注冊成立了“遼寧省大連海事大學博聯助學基金會”,資助家庭經濟上有困難的學生。
第二十五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大連海事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學校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大連海事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大連海事大學學生處招生辦
聯系電話:0411-8472723384724305
傳真:0411-84724303
電子信箱:dmuzsk@dlmu.edu.cn
招生網址:http://bkzs.dlmu.edu.cn
學校網址:www.dlmu.edu.cn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