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0 20:25:57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以及《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制定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是2006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參加統一考試,統一錄取,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學院現有經濟管理系、外語系、會計金融系、計算機系4個系,共19個專業。
院校名稱: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
國標代碼:14051
招生代碼:E21
院校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學制:三年
辦學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哈路6公里處
招生計劃:根據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
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2009年下達我校招生計劃數為750人(分專業情況見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專刊)。
收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即:應用英語、商務英語、旅游英語、應用韓語、計算機網絡技術、會計與審計、財務管理專業學費為5200元/學年;金融保險、電子商務專業學費為5000元/學年;工商企業管理、營銷與策劃、酒店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為4800元/學年;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學費為5600元/學年。
錄取規則:
1、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按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調檔比例: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規定的調檔比例執行。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
5、不限定男女比例,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6、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7、錄取結果通過特快專遞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切實加強對招生監察工作的領導,學院成立招生監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8、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招生辦聯系電話:(0471)6572537(兼傳真)、6493069
聯系人:張老師、陳老師
電子郵件:zyuheng@126.com
網址:http://www.nmgjwy.com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解釋權歸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
內蒙古經貿外語職業學院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