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北方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08 15:34:55北京化工大學北方學院
北京化工大學北方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北京化工大學北方學院是2005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層次獨立學院,納入全國統一招生計劃。院長及主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副院長由北京化工大學選派。學院位于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經濟技術開發區,占地1000畝,目前在校生逾16000人。學院設置了理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等學科28個專業,實行學年學分制,學制四年,2009年面向全國招生。學費為每生每年10000元,住宿費1000元(如調整,以河北省物價局批復為準)。學院設立獎學金,以鼓勵在學習和校園文化活動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學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開發區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校代碼:13895
主管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分專業招生人數:見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頒發北京化工大學北方學院本科學歷證書。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按教育部政策和學院規定,由我院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條件
考生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不足計劃數時,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設志愿級差。調檔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 以內(包括120%)。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
2009年在江蘇省對進檔考生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辦法。
執行各省(市、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錄取美術類考生的原則是:在我院組織美術專業測試的內蒙古地區,對文化課成績達到提檔線的考生,根據考生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在統一組織美術專業聯考的省區,對文化課成績達到提檔線的考生,按專業聯考成績擇優錄取。計劃滿額時,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如各省招生部門對藝術考生錄取規則另有規定的,執行當地的錄取政策。
不單獨招收特長生,考生有特長,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其它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文件執行。
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及我院網站公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附則
通訊地址:北京東燕郊開發區迎賓北路45號北京化工大學北方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編:065201 電話:010-61598857 010-61594847 0316-3380153
傳真:0316-3380015 E-mail:zhaoban2005@mail.buct.edu.cn
網址:http://www.ncbuct.com http://www.ncbuct.edu.cn 或登陸http://www.buct.edu.cn 點擊“北方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