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農業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9 17:44:38青島農業大學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青島農業大學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農業大學普通本?普猩ぷ。
第二條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青島農業大學學校代碼:10435。
第五條學校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長城路700號。
第六條辦學性質:國有公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隸屬山東省教育廳)。
第七條招生范圍:全國29個。ㄊ、區)(詳見計劃表)。
第八條招生批次及類別:藝術類本專科;文史、理工類本專科;優秀運動員本專科;軟件外包方向理工類本科;中外合作辦學文史、理工類?。具體招生批次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編制的《報考指南》。
第九條基本情況:
青島農業大學是一所農科特色鮮明,農學、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其前身萊陽農學院,創建于1951年,是國務院批準的首批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
學校占地3292畝,校舍建筑面積109萬平方米,圖書館紙質藏書173萬冊,國內外期刊10727種,電子圖書91萬冊。
學,F舉辦55個本科專業,4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1個二級學科碩士點,F有教職工1800余人,其中正高級職稱178人,副高級職稱326人,博士262人,碩士638人,“泰山學者”特聘教授2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20人,全國優秀教師5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9人,山東省教學名師5人,博士生導師22人。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學校擁有5個省級重點學科,4個省級重點實驗室,2個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42個研究所。設有國家動漫創意產業基地人才培養與研發基地、中國鴕鳥疫病防制中心、青島市農機化高級人才培訓基地等研發培訓機構和康奈爾大學BTI—青島農業大學無脊椎動物細胞培養和細胞工程中心、國際合作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中韓食品生物技術研究所等中外合作研究機構。目前已與美、德、加、英、日、韓等17個國家的51所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雙方互派訪問學者和交流學生,開展合作研究。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普猩ぷ鞯慕M織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電話:0532-86080340。
第四章信息發布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信息網等規定途徑公布,并按時報送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部分專業按大類報考:考生填報學校按大類招生的專業志愿時,應將大類包含的所有專業作為一個專業,只填寫被指定為大類名稱的專業及其代碼,錄取專業也按大類名稱確定。按大類專業錄取的新生,第一學年統一學習所在大類的基礎課程,學年末學校根據學生學年考核成績、個人志愿和專業計劃在大類內確定具體專業。
第十六條簽訂協議:填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外包方向)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須在填報志愿前與學校聯系咨詢簽訂協議,不簽協議不予錄取。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文史和理工類:
。保谕稒n考生中,學校按“文化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其中符合調劑志愿錄取的隨機安排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
。玻畬Σ糠质》荼A舻“農業院校降分錄取”政策,我校不予執行。
。常畬μ顖笸庹Z專業的考生實行英語限分政策,具體分數根據投檔情況確定。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矗畬μ顖笮畔⑴c計算科學專業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類專業的考生實行數學限分政策,具體分數根據投檔情況確定。
第十九條美術類:在投檔考生中,學校按“專業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其中符合調劑志愿錄取的隨機安排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
第二十條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英語成績不低于60分的投檔考生中,學校按專業成績的30%,文化成績的70%統計總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資格審查:考生在錄取時及入學后均要按省教育廳規定進行多方面的資格審查。凡被檢查出有不符合錄取規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為的,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公布的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將按山東省物價局新批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三條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0]68號文件規定:學習不足一學期的按一學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滿一學期不足一學年的按一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八章獎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獎學金:
。保C合獎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畢業生服務西部獎學金及各類社會獎學金、助學金等。此外,農科類學生還可享受專業獎學金。
。玻律剬W金:在山東省文史和理工類本科二批第一志愿被錄取,成績超過本科一批線50分的考生,入學經復查合格后可獲得獎勵10000元。
第二十五條困難學生資助:學校主要通過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獎、助學金、困難補助、黨支部扶持以及社會助學等形式幫扶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九章學歷證書
第二十六條按照國家規定,學生畢業成績合格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章咨詢、聯系渠道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
。保娫挘0532-86080517、86080055。
2.Email:zsb@qau.edu.cn。
。常猩畔⒕W:http://zsw.qau.edu.cn(設有在線咨詢)。
4.通訊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長城路700號,郵編:266109。
第二十八條學校網站:http://www.qau.edu.cn。
第十一章其它
第二十九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普通本?普猩。對以青島農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政策相悖之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青島農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