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東大學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4-28 15:19:09魯東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魯東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三條學校名稱為魯東大學,學校代碼10451。
第四條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山東省教育廳。
第六條辦學地點: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紅旗中路186號。
第七條學校簡介
魯東大學坐落在風景秀麗的海濱城市——煙臺市,是一所以文理工為主體、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綜合性大學。學校于1958年始辦高等教育,原名萊陽師范專科學校,1961年易址煙臺改稱煙臺師范專科學校,1984年經教育部批準改建為煙臺師范學院,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魯東大學。
長期以來,學校始終以富民興魯為己任,以興學育人為根本,秉承“厚德、博學、日新、篤行”的校訓,傳承“艱苦創業、自強不息”的優良傳統,砥礪耕耘,開拓進取,孕育形成了“求真求善、尚實尚行”的校風、“嚴謹敬業、立德樹人”的教風和“求是致用、成人成才”的學風,這一切融匯成一種巨大的內在精神力量,成為學校生生不息、發展壯大的動力之源。
學校擁有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和開展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資格。現設21個學院、3個教學部、34個碩士點、58個本科專業。現有漢語言文字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等9個省級重點學科與實驗室,擁有教育部漢語辭書研究中心、山東省食用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9個省部級科研機構。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3734人,其中碩士研究生582人、本專科生23005人、外國留學生147人;另有函授生6027人、在職碩士研究生217人。
學校擁有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2017人,其中專任教師1316人。在專任教師中,有教授158人、副教授342人,具有博士學位者221人、碩士學位者693人,研究生導師179人。其中,泰山學者1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者9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和專業技術拔尖人才4人,山東省教學名師4人,全國教育系統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9人。聘有陸大道、趙爾宓等9名院士擔任客座、兼職教授。
學校目前占地2134畝,校舍建筑面積78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7.9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63億元;館藏紙質圖書187萬冊、電子圖書188萬冊,中外文數據庫29個、特色數據庫4個。建有現代化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網絡中心、體育場館等。學校依山傍海,環境優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曾獲“花園式單位”、“文明校園”等稱號。
學校高度重視科學研究工作。近年來,學校先后承擔各級各類科研課題912項,其中“863”計劃、“97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項目49項,省部級項目129項,廳局級項目83項,通過鑒定科技成果44項;出版學術專著129部,發表學術論文6976篇;獲得各類科研獎勵448項,其中省部級以上43項。
學校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質量。2001年順利通過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在2007年教育部組織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成績優秀。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省級特色專業6個、建成省級精品課程13門。2004年以來,在全國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大賽、山東省挑戰杯大賽、全國大學生廣告設計大賽中取得驕人成績。外國語學院張海燕同學參加“第三屆新紀元全球華文青年文學獎”比賽,在連續兩屆冠軍空缺的情況下脫穎而出,獲得文學翻譯組冠軍,得到評委專家王蒙、陸谷孫等的高度評價。
學校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作為原國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國留學生資格的200所高校之一,先后與韓國、日本、美國、俄羅斯、加拿大、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的37所大學建立了校際友好交流關系,在學生交流互派、學分互認等方面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交流與合作,已與國外多所大學合作開展“2+2”和“3+1”模式的本科生培養,為學校和學生的發展拓展了空間,促進了對外交流,擴大了學校在國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春華秋實,桃李芬芳。迄今為止,學校共向社會輸送了7萬多名畢業生,他們遍布各行各業,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畢業生素以綜合素質高、敬業精神強、基礎知識牢和職業技能好而深受用人單位的好評。在畢業生中,有的成為省、市黨政領導和著名企業家;有的成為學界精英,如劍橋大學丘吉爾學院院士、東方語言研究所所長袁博平,齊魯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首席專家王志民教授等;有的成為文壇翹楚,形成了以國際知名作家、山東省作協主席張煒為代表的飲譽文壇的“魯大作家群”,文化部原部長、當代著名作家王蒙給予了高度的評價與認可,來校視察時欣然題詞“人杰校靈”。
目前,全校師生正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走內涵發展之路,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為創建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大學而奮斗。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校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并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九條魯東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條魯東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政策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進行2009年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
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錄取原則
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按照“志愿清、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文化總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專業。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條對于按照國家規定可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與同成績的其他考生同樣對待。
第十六條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史類或理工類統考。錄取時在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我校提檔線的情況下,體育教育、音樂學、音樂表演、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社會體育、廣告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文化、專業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外語語種
英語、日語、法語、朝鮮語、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要求考生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語種。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楚,口試成績較好,聽力靈敏,不接收無外語口試成績的考生。新生入校后,將進行口語水平測試,不適合就讀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轉其他專業。
第十八條體檢標準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我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軟件外包方向)在普通本科二批錄取,以造就應用型人才為主要目標,大力培養軟件服務外包人才,學費為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條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山東省人民政府當年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學校實行學分制,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強學科專業基礎,拓寬專業口徑,靈活設置專業方向。強化基礎課程平臺的搭建,逐步實施“按學科招生,分階段培養”的教學模式。今年凡是報考中國語言文學類、法學類、歷史學類、經濟學類、數學類、電氣信息類、物理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公共管理類、心理學類、交通運輸類、土建類,在一或二年級不分專業按學科類招生培養,進行寬口徑專業教育,學科平臺學習結束后從所在學科類中根據市場發展需求、個人興趣愛好以及學業成績自主選擇專業。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四條為了幫助和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獎”、“貸”、“補”、“減”、“助”等為主體的多元化的貧困生自助工作體系。
第二十五條學習期滿,成績達到學校規定的要求,學校頒發魯東大學全日制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專業學士學位。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在山東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和魯東大學網站公布。
第二十七條魯東大學網址:www.ldu.edu.cn;招生辦公室E-mail:zs@ld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535—6672791。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山東省教育廳審查通過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