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2 14:37:56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2009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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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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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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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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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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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 市 楊浦 區 水豐路 路 1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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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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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職 √□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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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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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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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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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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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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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我校所有專業課程,僅開設英語課,讀其它語種的考生報考時,請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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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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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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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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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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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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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我校非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根據考生所在省(區、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區、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根據各省(區、市)的第一批專科控制分數線,各省(市、區)按規定的投檔比例投檔。專業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志愿的順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等分數情況下,依據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由高到低錄取。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再出現同分時,文科考生看單科成績的次序為語文、外語、數學,理科考生看單科成績的次序為數學、外語、語文,依據單科成績優先錄取。
(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區、市)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外,還要參加所在省(區、市)招生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者才有資格填報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是根據各省(區、市)的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分數線,按綜合成績,有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外語成績不得低于38分。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是:
①上海市:
(素描+色彩+速寫)×70%+(語文+數學+英語+綜合)×30%
②外省市: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30
對2009年由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沒有組織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必須參加某一所本科院校的藝術專業考試(考試科目至少應包括素描、色彩),并且取得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成績(以省級招生辦提供的成績為準)才有資格填報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按文化成績(100%)計算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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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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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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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 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 12000元(滬教委財2005第34號)
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 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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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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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學年900——1200元(滬價費2003第56號、滬財費2003第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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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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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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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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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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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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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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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5674045(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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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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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5687886(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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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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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p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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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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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獎學金方面包含: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各類專項獎學金。
(2) 所有經濟困難學生都可以在學校的幫助下,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3) 學校設立固定性勤工助學崗位,鼓勵經濟困難學生通過參加一定的勞動來獲得資助。學校保證所有愿意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同學都有機會上崗參加工作。
(4) 學校根據情況不定期為經濟困難學生發放一次性補助,對特殊困難學生按相關政策予以學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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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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