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2 13:35:35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
2009年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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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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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統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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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
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 |
二、校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唐陸路3892-3928號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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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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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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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備注: |
五、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語種不限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按《普通高等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九、錄取規則 |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按省(區)、市高招辦劃定的錄取資格線分文理科,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總分相同,文科以語文成績高低,理科以數學成績高低,若再同分以語、數成績相加高低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安排,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可錄取調劑到未滿計劃的專業。 |
投檔比例按各省(區)、市高招辦的規定。 |
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各省(區)、市高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資格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00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800元 【滬價費〔2003〕56號】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有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上海民遠職業技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
十二、聯系電話 |
招生辦公室:021-58966900、021-58967341 |
十三、投訴電話 |
院務辦公室:021-58960052 |
十四、網址 |
www.min-yuan.com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1)國家、市、學院獎學金。 (2)國家勵志獎學金。 |
(3)國家、學院助學金。 (4)貼息助學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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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勤工儉學。 (6)學院職業培訓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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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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