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2009-04-21 14:22:19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概況
學院名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國標代碼:13946
第三條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組建于2004年9月,主要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的高等技能型、應用型、服務型人才,開展各種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四條 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認真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八公開”制度,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收費標準公開、錄取分數線公開、辦事程序公開、錄取原則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辦法公開。全面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招生工作由學院黨政統一領導,成立由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重大問題由黨委會議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策劃實施,保證決策的貫徹落實。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作為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
(1)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
(2)根據學院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3)根據招生計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開展招生宣傳、錄取等各項工作。
(4)全面系統地宣傳學院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確保在工作中無重大失誤和違規、違紀行為。
(5)設置好學院高考錄取場地,做好高職新生錄取系統的建立、維護、保密、應急等工作,保證高考錄取順利進行。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生報到工作和錄取數據庫的核對工作,及時做好未報到學生的退檔工作和新生錄取名冊、個人檔案等資料的移交工作。
(7)及時上報年度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及下年度招生計劃建議數,做好招生工作總結。
第七條 招生工作人員必須清正廉潔,堅持招生工作“六不準”,即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組織或個人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劵和物品;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造成責任事故或不良影響的個人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三章 招生計劃和招生宣傳
第八條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和學院發展規劃,認真做好學院招生計劃的編制和落實工作,適時報送學院當年省內外的招生計劃、辦理有關計劃審批手續。
第九條 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開展招生宣傳,全方位宣傳學院,及時編印《招生簡章》和招生宣傳資料,熱情接待招生來訪和咨詢報名人員,周到細致地服務考生,塑造學院的良好形象,提高學院的社會聲譽。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報考我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條 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在此范圍內,根據高考成績、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嚴格執行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的相關科目的成績不做特殊要求,學院錄取后入學時不再加試有關科目。
第十四條 學院不設置非第一志愿分數級差,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順序,即按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次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五條 學院對男女生招收比例沒有限制,各專業均無需另外加試。
第十六條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后,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咸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按國家教育部規定實行電子注冊,依據學院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九條 學院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獎、助學政策,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高職學生按專業教學計劃修完所學課程并通過相關考試,可獲得咸陽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的國家統一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網上統一電子注冊,可網上查詢),以及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頒發的專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三年制高職學生的收費標準為:學費5500元/生·年(其中表演藝術、電腦藝術設計專業為7000元/生·年),住宿費6人間1200元/生·年;8人間1000元/生·年。
本收費標準以陜西省物價廳和咸陽市物價局核定為準。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咸陽市灃河新區統一大道
郵政編碼:712000
聯系電話:029-32881234 33571273 33570309
傳 真:029-33571273
電子信箱:xzyzb@sina.com
學院網址:http://www.xianyangzhiyuan.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2009年3月31日
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