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文理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20 17:52:37寶雞文理學院
寶雞文理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院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錄取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概況:寶雞文理學院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特色,文、史、哲、理、工、管、法、教育、經濟等多學科的陜西省省屬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國標代碼:10721。辦學地址:陜西省寶雞市,現為兩個校區(老校區:陜西省寶雞市西寶路44號,郵政編碼:721007。新校區:陜西省寶雞市高新大道1號,郵政編碼:721013)。聯系電話:0917-3361065 3361066。學院網址:http://www.bjwlxy.cn。
第三條 學院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本科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院現設有哲學(社會科學部)、政法、教育、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歷史、經濟管理、音樂、美術、數學、物理、化學化工、地理科學與環境工程、機電工程、電子電氣工程、計算機科學、體育等17個系(部),47個本科專業。
第四條 學院在相關省、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年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五條 為了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我院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成立了寶雞文理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副組長由紀委書記擔任,成員包括教務處、監察室、招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
第六條 我院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的有關政策及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七條 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八條 投檔比例: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九條 體檢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條 外語語種:為了便于教學工作,我院原則上只招收英語語種學生。英語專業須加試口語。
第十一條 我院按考生總分由高分到低分原則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滿額情況下,再由高分到低分原則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滿額為止。若仍未滿額,則由高分至低分錄取服從院校調配的考生,滿額為止。
第十二條 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三條 專業分配原則:按專業志愿清方式確定,即各專業首先按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未滿額的專業,再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滿額為止。最后將未確定專業且服從專業調配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專業中。
第十四條 我院藝術類錄取原則:我院藝術類各專業招生均實行文理兼收,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過、體檢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藝術類本科最低控制線的條件下,美術學和藝術設計專業按照美術類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統一錄取,音樂學、舞蹈學、學前教育、藝術教育專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專業課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除陜西省按照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外,其余省(區)則按照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的綜合分(文化課成績×30%+專業課成績×70%),保留到小數點后3位,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體育專業錄取原則: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考生體育專業考試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滿額的情況下,再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滿額為止。
第十六條 收費:我院嚴格按照當年陜西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 凡被我院錄取的所有本科學生,學滿四年后,成績合格者,由我院頒發“寶雞文理學院”學歷證書。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寶雞文理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