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2009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2009-04-08 18:55:17上海交通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也是國家“985工程”建設“若干所世界先進水平一流大學”的首批高校之一。2009年上海交通大學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學校本部(代碼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代碼19248)兩個招生代碼,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
我校的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和錄取適合我校培養要求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計劃和專業
2009年我校在各省(區、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等詳見各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編印的《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
為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施以“寬口徑、厚基礎、大平臺”為特征的本科教育,培養適應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復合型人才,我校大部分學院繼續實行按院招生,同一學院的學生入學時不分具體專業。一般在進校一至兩年后,根據其學習成績、高考成績、本人志愿及學校有關規定,在所在學院范圍內再選擇專業。我校醫學院按專業錄取,新生進校后,原則上不調整專業。
2009年我校部分專業在部分地區繼續為解放軍總裝備部招收和培養國防定向生,招生計劃為70名。其報考條件、政審、面試和體檢等要求,按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執行。
我校全部專業除國防定向生外均無男女比例要求。高考無外語語種限制,但學生入校后,除日語、德語專業外,全部學習英語。
二、報名、填報志愿和考試
考生報名、填報志愿和考試均按各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地點、辦法進行。鑒于目前的高考專業志愿目錄不能準確表達我校按院招生的含義,因而在招生專業目錄中,實行按院招生的學院以教育部制定的本科專業目錄中相近的專業類名稱進行招生(相當于一個專業志愿),供考生作為專業志愿選擇填報。
三、錄取
1、我校以全國統一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并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全部在我校閔行校區就讀,醫學院錄取的學生進入醫學基礎階段后到我校重慶南路校區就讀。
2、在高考成績達到當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以我校為第一志愿的考生中,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具體調檔比例,由我校與各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根據生源情況商定。我校不接受任何未經我校同意和認可的投檔線。
3、當我校調檔分數線上第一志愿報考人數少于招生計劃名額時,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不低于該地區已投檔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省(市、自治區)。
4、繼續實行“專業(專業類)志愿順序級差制”,級差為2分;級差計算2次后,不再累計(即:2-2-0-0-0…)。
5、對于教育部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列出的照顧和優惠對象,我校原則上按照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的規定執行。
6、同一考生如享受我校多項優惠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規定的優先錄取對象的加分與我校優惠加分可以疊加。
7、國防定向生錄取辦法按解放軍總裝備部與上海交通大學制定的《上海交通大學國防生招生章程》執行。
8、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機械類和電氣信息類,僅錄取我校錄取線上有志愿的考生。若因考生志愿原因未完成交大密西根學院招生計劃,我校將以其他專業填補缺額數,使我校在當地招生計劃總數不變。
9、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我校依次以數學、英語成績的高低決定取舍。
10、理科試驗班類(教改聯讀班)、電子信息科學類(本碩連讀試點班)、臨床醫學八年制(法語班),以高考原始分(不含地方政策性加分和學校加分)排序錄取,且僅接收第一專業志愿填報者。
11、我校醫學院在錄取中的特殊要求詳見《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
12、新生入校后,有復查環節,凡不符合招生規定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優惠錄取政策
1、自主選拔錄取
我校為自主選拔預錄取和冬令營A檔的考生預留了專門的招生計劃。
經我校考核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對象的考生,按照發給考生個人的書面通知所列的優惠條件和規則進行錄取。詳見我校已公布的自主招生及優秀學生選拔簡章。
2、藝術、體育特長生的選拔
對于藝術、體育項目成績優秀者,經本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我校審核后,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核測試,體育特長生還需參加省市統測。我校根據專業考核成績,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給予不同的優惠錄取政策,詳見我校已公布的有關招生簡章。
3、其他
①對各省(市、自治區)高考成績前三十名(高考原始成績,不含各類加分)的優秀學生,進校后一個月內可在全校范圍內重新選擇專業或學院(包括各類試點班)。對進入實行按院招生的有關學院的考生,在平臺分流時滿足其專業志愿。
②對各省(市、自治區)名列該地區進入我校考生中的前5%(按高考原始成績,不含各類加分)的優秀學生,進校后一個月內可在全校范圍內重新選擇專業和學院(不含各類試點班)。對進入按院招生的考生,在平臺分流時滿足其專業志愿。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專業錄取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我校醫學院各專業體檢標準按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六、學費、住宿費、獎學金及其它
1、學費
①信息安全、建筑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檢驗、護理學、營養學專業:人民幣6,500元/人·年。
②我校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繼續實行按學分收費試點。平臺培養階段均按人民幣130元/學分標準收費,每學年約50個學分左右;平臺分流后按分流專業收費標準收費: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等專業,人民幣6,500元/人·年;其它所屬專業人民幣5,000元/人·年。
③理學院物理系物理學類平臺培養階段:人民幣5,000元/人·年;專業分流后: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人民幣6,500元/人·年,應用物理學專業人民幣5,000元/人·年。
④藝術類(藝術設計)、臨床醫學(法語班)專業:人民幣10,000元/人·年。
⑤軟件工程、微電子學專業:一、二年級人民幣6,500元/人·年;三、四年級軟件工程專業16,000元/人·年,微電子學專業12,000元/人·年。
⑥交大密西根學院所屬專業:30,000元/人·年。
⑦其他所有專業:人民幣5,000元/人·年。
2、住宿費為人民幣1,200元/人·年。
3、新生優秀獎學金
①凡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高考總分(不含各類加分)名列該省(市、自治區)第一名且被我校錄取者,獲人民幣20,000元新生優秀獎學金;名列第二到十名且被我校錄取者,獲人民幣10,000元新生優秀獎學金;名列第十一到三十名且被我校錄取者,獲人民幣5,000元新生優秀獎學金。
②保送生獎學金詳見我校保送生招生簡章。
獲有上述獎學金的新生應在報到之后一個月之內辦理獎學金申領手續。
4、學校承諾,絕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七、監督和保證
1、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2、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
3、成立以校紀委書記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整個招生過程,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9)。
4、在整個招生宣傳、咨詢、錄取期間,除我校招生辦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規定書面承諾的各項優惠錄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任何許諾均無效。考生和家長也不得以各種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員作不符合上述有關規定的承諾。
八、咨詢和聯系
學校全稱:上海交通大學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郵編:200240
校招辦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華山路1954號郵編:200030
電話:(021)62932424、62932436
傳真:(021)62820588
校招辦閔行校區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郵編:200240
電子信箱:zsb@sjtu.edu.cn
醫學院招辦地址(重慶路校區):上海市重慶南路227號郵編:200025
電話:(021)63846590—776118、776172
傳真:(021)63853238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交通大學
2009年3月
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