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師范大學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9-04-07 17:54:49青海師范大學
一、 總 則
1、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招生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適用于青海師范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3、青海師范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錄取”原則,招生工作由校紀律監察部門實施監督。
二、辦學地點
1、校 本 部: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38號
2、海南校區(民族師范學院):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恰卜恰鎮
三、辦學性質
青海師范大學為青海省省屬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四、主管部門
青海師范大學主管部門為青海省教育廳。
五、錄取條件
必須是在相應批次報考我校專業且政審合格、體檢合格、高考成績符合
所在省劃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報考體育、藝術類考生須專業合格。
六、錄取原則
1、總原則為根據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計劃、省招辦投檔情況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2、體育專業錄取原則為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身高、視力等不得低于省招委會規定標準。
3、藝術專業錄取原則為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注: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4、所有專業考生的語種要求為英語,英語本科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要求90分以上。
5、相關考試科目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總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
6、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優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所填報專業錄取滿額且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可在未錄取滿額的其他專業中進行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處理。
7、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會規定執行。
8、因生源不足,本校對招生專業計劃給予調整。
七、聯系方式
1、聯系地址:青海省西寧市五四西路38號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聯系電話:0971-6318787 傳真:0971-6307627
3、查詢網址:Http://www.qhnu.edu.cn
4、E_Mail:zsb@qhnu.edu.cn
本章程由青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