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資格測試未經測試不得錄取保送生
2009-03-20 09:32:57北京考試報 文章作者:姜殿軍
記者日前從教育部了解到,2009年具備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已開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教育部通知強調,未經教育部公示或未經本校文化課及相關考核的學生,不得錄取為保送生。
教育部日前就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下發通知。通知要求,對于未經教育部公示或未經本校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的學生,高校不得以保送生招生形式錄取。
教育部要求有關高校要加強對本校擬錄取保送生的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尤其要加強對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等比賽中獲獎學生的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高校保送生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要在中學寒假開始后進行。試點開展自主選拔錄取的有關高校要將保送生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工作納入本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中,并做好統籌協調。
據悉,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可按考生的保送資格特征、省市、姓名和畢業學校等條件來進行查詢。目前天津、浙江、福建等地的外國語學校推薦名單已經可以查詢。該名單還在陸續更新中。
根據教育部要求,1月15日前,外國語中學要將經公示的推薦名單報本校所在地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對推薦名單進行審核后,將審核并經公示的名單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2月20日前,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要分別將省級優秀學生名單、相關競賽獲獎學生名單上傳至“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4月15日前,各有關高校要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陽光高考”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