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公布:分科命制試題
2009-03-19 09:06:16北方網
3月18日下午,記者從2009年天津市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宣傳通氣會上獲悉,經教育部批準,《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以下稱《方案》)已經公布,今年本市將實施新課程背景下高考綜合改革。
據了解,今年高考科目設置將以“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形式,全部科目試卷的總分值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分別為300分。原有的綜合科目調整為分學科命制試題,同時實行同場分科的考試形式。
這次改革不只是對高考本身的改革,而是高校招生考試、高中對學生的綜合評價和高校招生錄取模式三方聯動的改革。通過改革,高考內容改革實現與高中新課程改革的銜接,基礎教育部門建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校構建對學生多元評價、多樣化選拔的選才模式。為使考生、社會了解方案內容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改革平穩實施,就《方案》的重點內容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張景華副院長在接受北方網記者采訪時作出了較為細致地解讀。
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2009年高考各科目考試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命題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試題內容進一步貼近社會、貼近時代、貼近考生實際,注重對考生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必須具備的知識和能力的考查,注重對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
據悉,本市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是指語文、數學(分為文史類與理工類)、外語。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測試,報考英語類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口語測試;文科綜合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5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20分鐘。高考各科目考試成績都以原始分數的方式呈現。全部科目試卷的總分值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分別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政治、歷史、地理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
綜合科目調整為分學科命制試題
今年本市高考命題在各學科試題保持試卷長度、題型結構、試卷難度、閱讀量與書寫量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反映高中新課程教學的要求,堅持穩中有變,穩中有新,使試題內容更加注重基礎性,突出綜合性,把握時代性,反映地方性。
《方案》將綜合科目調整為分學科命制試題。將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科目調整為分學科命制試卷,調整以后的綜合科目考試更加強調學科內知識和能力的綜合,符合目前高中分學科教學的實際,有利于考生更好地發揮水平。
實行同場分科考試考生可自行選擇答題科目順序
同場分科考試是指考生在同一場次、同一考試時間內參加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的考試。考試時,文史類考生須在該場考試規定的時間內,作答政治、歷史、地理科目的試題;理工類考生須在該場考試規定的時間內,作答物理、化學、生物科目的試題。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優勢自行選擇答題科目的順序。綜合科目試卷分為試題卷和答題卡兩部分;文科綜合試卷包括政治、歷史、地理三份試題卷和一張答題卡,理科綜合試卷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份試題卷和一張答題卡,考生的答題內容必須全部涂寫在答題卡上。文科綜合答題卡中各科目的順序為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綜合答題卡中各科目的順序為物理、化學、生物,各科目試題序號分別單獨排列。
綜合科目的各學科成績寫入總成績
今年高考試卷中的英語、文科綜合科目、理科綜合科目試卷實行網上閱卷。在公布成績時,將為考生提供綜合科目的總分,同時提供物理、化學、生物或政治、歷史、地理各學科的分數。
高校招生實行學業和非學業評價
本市基礎教育部門建立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為高校構建多元評價體系提供了條件。為便于高校錄取操作,本市將基礎教育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評價信息歸總為學業評價部分和非學業評價部分,學業評價部分包括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課程修習情況3項內容,非學業評價部分包括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獲獎情況、技能特長認證、遵規守紀情況、健康狀況等5項內容。錄取時,高校將依據電子檔案中呈現的學業評價和非學業評價內容,對考生進行多元評價。對于基礎教育部門提供的對學生的其他評價內容,也一并加入考生電子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本市12所高職院校首次自主招生高校開展自主選拔錄取
在高校推進多樣化選拔錄取模式改革方面,本市主要有以下三種模式:
一是坐落在本市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資格和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高校,在開展保送生招生和自主選拔錄取時,結合本校辦學宗旨、培養目標,提出對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辦法;今年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在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時,規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獲得相應等第的考生,可自薦報名并參加學校組織的測試。
二是坐落在本市的所有高校,在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前提下,規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使用辦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在考生高考成績同等的條件下,高校可在調檔、安排專業、退檔處理時優先照顧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對于本校的一些特色專業,高校可提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相關要求。
這里所稱的“高考分數同等”不等于“高考成績相同”,而是指高考分數在同一分數段內,如500-509,510-519,具體分值由高校自主確定。
三是本市部分高職院校試行自主招生。試點院校為天津職業大學、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天津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天津渤海職業技術學院、天津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天津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天津開發區職業技術學院、天津交通職業學院、天津生物工程職業技術學院12所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試點專業是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且教學資源優秀、專業特色明顯、就業率較高的重點建設專業。已取得今年普通高考報名資格且符合試點院校規定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報名考生須參加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錄取時,院校以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多元評價,擇優錄取。
實行三次填報四次征詢的高考填報志愿方式
填報志愿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歷來受到考生、家長和社會的高度關注。多年來,本市按照面向全體、合理配置高校考生資源、增加考生選擇錄取機會的原則,不斷完善填報志愿方式。實行細分批次、三次填報四次征詢等辦法,形成了具有本市特色的本科一批AB類、本科二批AB階段、本科三批AB階段、高職高專AB階段的批次細分體系,考生可以填報本科二批及以上、本科三批、高職高專批次三次志愿,參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高專批次四次征詢,在第二院校志愿和征詢志愿實行平行志愿,進一步增加院校志愿和專業志愿的數量。以上措施的實施,使得高校能夠選到符合本校培養要求的學生,考生也能選擇到適合自己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