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2008-11-24 13:51:58人民網-教育頻道文章作者:
為做好200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同等學力者應由本人寫出說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3、身體健康;
4、截至2009年8月31日,常住戶口和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均在陜滿3年。
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報名,除符合上述條件中的1至3條外,須有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僑居留證》。
(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在陜常住戶口不滿3年者;
5、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在陜不滿3年者。
(三)考生本人或隨父親(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在陜落戶者,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2006年1月1日前戶口遷入者,仍按2005年高考報名條件執行;2006年1月1日(含)后戶口遷入者,按本報名條件執行。
二、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2008年12月1日至7日。
(二)按照省人大《陜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第十九條“戶籍在本省的民辦學校初中畢業生、高中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以在其學校所在地參加高中入學考試和高等學校入學考試”的規定,戶籍在我省的民辦高中畢業生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可以在其學校所在地報名。
公辦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戶口所在縣(區)報名。
(三)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理工、藝術(理)、體育5個類別。考生報名時只能選報其中的一類,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科類。文史、藝術(文)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理工、體育、藝術(理)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填報志愿時,藝術(文)類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專業,藝術(理)類、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專業,兼報志愿只能從第一批本科開始,提前錄取批次不得兼報。文史類、理工類考生不得兼報其它科類專業。
(四)考生報名時須先到縣(區)招辦指定的地點領取報名號和密碼,然后登錄陜西省高考網上報名系統,認真閱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誠信承諾書》,同意履行承諾后輸入報名信息。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需繳納報名考試費95元。
(五)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各類特殊考生,要交驗相關原始證件,同時填寫《特殊考生證明表》,并經有關部門審查。其中少數民族考生不需填寫此表,但必須在報名時準確填寫自己的民族成分,由縣(區)招辦審查考生戶口本和身份證確認。
各縣(區)招辦要嚴格審查特殊考生資格并進行公示,發現問題要及時查處。除少數民族考生外,各市(區)招辦要將特殊考生分類造冊,于5月底前報送省招辦。省招辦將對特殊考生資格進行復審并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示。
(六)被推薦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學生仍須參加高考報名。高考前接到保送生錄取通知書的學生不得參加考試,否則取消保送生資格;高考前未接到保送生錄取通知書的學生仍須參加考試。
(七)在我省就讀內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
(八)報考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否則,不得參加相關學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和錄取。
(九)未建立電子監控考場的縣(區),其體育、藝術類考生全部集中到各市政府所在地設點考試。
(十)我省不辦理借考手續。
三、認真做好報名工作,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
為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各地要認真做好報名各階段的工作。按照時間順序,具體安排如下:
(一)2008年12月1日至7日,高考報名。縣(區)招辦須在報名開始前編制、打印考生報名號和登錄密碼,發放到中學(報名點),并做好網上報名宣傳和培訓工作。各中學(報名點)要提前準備網上報名設備,確保考生能夠按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要提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不準報名。
(二)2008年12月22日前,采集考生數碼照片,確認報名信息,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報名結束后,各縣(區)招辦要及時采集考生數碼照片,照片質量標準按照《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實行數碼照像的通知》(陜招辦〔2006〕34號)執行。報名信息和照片必須打印出校驗單,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對考生確認過程中指出的錯誤信息,縣(區)招辦要及時更正,確保無誤。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以考生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負責對其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專人輸入網上報名系統,學校審查;非在校生的鑒定由其工作單位(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填寫在《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各縣區印制)上,加蓋單位公章。縣(區)招辦將其鑒定內容輸入網上報名系統。考核表留存備查。
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錯誤事實、處理意見、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后的表現等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三)2008年12月28日前,市(區)招辦編排考生準考證號。采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要保證各縣(區)各科類考生的準考證號之間不留空號,并保證同學校或同班級學生的準考證號不連續。對編排準考證號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發現,要嚴肅追究當事人和市(區)招辦負責人的責任。
2008年12月31日前,縣(區)招辦給藝術類考生制發《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四)2009年4月10日前,確定考點、考場,上報試卷使用數量。每個考場安排30名考生,各科類不滿30名考生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不得混設考場。西藏班考生、少年班考生編排在尾數考場。
各市(區)招辦須準確統計試卷使用數量(備用試卷和答題卡分文科、理科按每考點1袋統計),于4月10日前報送省招辦。
(五)4月10日前,對考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各市、縣招辦要按照《關于做好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03〕7號)要求,與當地衛生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嚴格選擇體檢醫院和選聘體檢工作人員。要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體檢工作的各項規定,確保無錯檢、漏檢,嚴禁弄虛作假。體檢結論要由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的醫生作出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所作的體檢結論無效。體檢表填寫要做到字跡清楚,數字準確,涂點規范,以保證信息采集準確。體檢結論要及時反饋給考生,以便考生填報志愿。
體檢表和條形碼由省招辦印制,市(區)招辦3月10日前領取。
(六)4月11日至20日,省招辦集中采集考生體檢表信息。采集時請市(區)招辦派人配合。各市(區)采集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嚴格報考資格審查,嚴防“高考移民”
要把嚴防“高考移民”作為2009年高考報名工作重點。按照省教育廳、公安廳《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陜教生〔2005〕22號)精神,完善戶籍學籍雙認定、高中學籍電子注冊、居民戶口本和身份證核查、報名資格公示等各種行之有效的報名資格審查辦法。各級教育局、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和各中學要加強學籍管理,嚴格辦理轉學手續,嚴禁偽造學籍檔案。要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商請公安部門加強對考生資格的審查,重點審查持有外地公安機關簽發的居民身份證的考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充分發揮行政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組織或參與“高考移民”活動以及為偽造中學學籍檔案等行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相關工作人員,要按照黨紀、政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涉及“高考移民”的違法違規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報名結束后,各市(區)招辦要將考生資格審查情況的書面總結材料于3月10日前報送省招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