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華僑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
2007-12-04 15:15:23華僑大學
華僑大學是中國政府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2003年首批獲得中國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的大學,是中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及中國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建校四十八年來,華僑大學培養的8萬余名畢業生遍布海內外,其中來自40多個國家和港澳臺地區的校友3.7萬余人。
華僑大學位于福建省,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中國最佳魅力城市——泉州市和獲得聯合國最佳人居獎的海上花園城市——廈門市分別設有校區。
華僑大學秉承“為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的辦學宗旨和“會通中外,并育德才”的辦學理念,“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形成了“寬容為本、和而不同”的校園精神。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和預科等層次完整的辦學體系,包括近百個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60個學士學位課程。學科門類涉及理、工、經、管、法、文、哲、史、農、教育等10大類。學校擁有國家級重點學科,博士后流動站及中國教育部工程中心,現有20個學院(部),各類在校學生2.5萬余人,其中包括來自30個國家和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的學生3000余人。
華僑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試辦高水平運動隊的高校之一,學校男子籃球隊多次獲得中國大學生籃球聯賽(CUBA)總冠軍,是迄今為止唯一獲得男子籃球“三連冠”、“五冠王”的球隊。學校羽毛球隊、田徑隊、足球隊、游泳隊等也在各類比賽中屢獲佳績。學校為發展高校競技體育運動,活躍校園文化體育生活,促進大中學之間在競技體育方面的交流,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思想政治品德優秀,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具有本招生簡章限定項目體育特長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二、招生項目及招生計劃
籃球、男子足球、田徑、羽毛球、游泳計劃招收不超過45人。
注:1.該招生計劃面向全國,各項目招生計劃視生源情況和項目需求確定。
2.未列出的運動項目2008年不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1.文化考試報名:報考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均必須按相關省的有關規定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全國文化統考報名手續。并根據相關省的有關規定取得相關省體育特長生高考報考資格。
2.專業測試報名:
請報名學生將如實填寫的《華僑大學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報名表》(可于相關網頁下載)郵寄至:福建泉州華僑大學體育部,郵編:362021。
專業測試報名截止日期為2007年12月31日(以寄件日郵戳為準)。
學校將根據報名情況,通知考生參加專業測試的時間和地點。
四、測試報到的時間、地點及審核手續:
1.報到時間:參加測試的學生請于該項目測試的前一天(14:00-17:00)到華僑大學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
2.報到地點:華僑大學體育部。
3.資格審查
參加測試的學生在報到時須攜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華僑大學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報名表》,同時攜帶以下證件進行資格審查(考生的報名材料存檔,不予退還):
①帶有考生號的單位證明。考生應在當地參加省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取得考生號。
②身份證原件。沒有身份證的考生持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身份證號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戶籍證明。
③取得的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
④運動成績證明(成績證明包括:獲獎證書、辦理運動員等級證書時用的秩序冊、成績冊,如果持復印件,必須在本人姓名處和復印件的每頁上加蓋發證單位公章)。
⑤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未發畢業證者),持學校出具的證明;往屆生持畢業證書;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學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招生學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4.資格審查初審的通過的學生在 報名現場辦理照相、發放準考證等手續。
五、各項目測試時間、地點及測試內容:
1.各項目測試時間、地點: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華僑大學泉州校區
2.各項目測試內容:包括專項技術和身體素質,具體詳見《華僑大學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測試評分標準》
六、錄取原則
1.凡有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同學均需先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的初試和復試。
2.我校將根據考生參加我校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擇優認定部分品學兼優、體育特長突出的考生,發給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專業水平認證證書。
3.獲得我校專業水平認證證書的高水平運動員,本著自愿的原則,與我校簽訂《華僑大學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招考協議》。對于設置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測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必須在獲得相應的省級高水平運動員資格認定后,方可簽訂上述協議。
4.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予以錄取:
(1)體育專項二級測試合格,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
(2)體育專項二級測試合格且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0%的,學校提出申請,報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按有關規定錄取。
(3)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或運動健將稱號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核標準不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的要求),成績合格者。
5.與我校簽訂招考協議的高水平運動員,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可填報相關專業。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
6. 若教育部2008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七、學費標準
高水平運動員入學后根據所分配專業收費標準收費,學費標準為3900-4420元/年。到校后表現突出的運動員還將有機會享受“華僑大學姚加茂體育基金”獎勵。
八、約束及監督機制
1.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學校要將測試合格者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省級招辦要將考生信息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教育部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為:www.chsi.com.cn/)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錄取。
3.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九、其他
考生報到、測試時,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0595-22693589(9:00-11:30)(華僑大學體育部)
0595-22695678, 0595-22691575(傳真)(華僑大學招生處)
通信地址:福建泉州華僑大學招生處,郵編:362021。
有關信息敬請留意華僑大學相關網頁:
info.hqu.edu.cn/zsb/new/(招生處)
tyb.hqu.edu.cn/(體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