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場紀律:搶答拖答等八種行為都屬違規
2007-05-31 16:04:56北京娛樂信報
高考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考生,將被記入《違規考生登記表》里。昨天記者了解到,《考場偶發事件處理辦法》出臺,高考期間,考生八類行為屬于違規。
這八種違規行為包括:考試中如果監考員發現考生相貌與準考證上照片不符的,經過核實確系代考的考生;考生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考試中監考老師發現考生將規定外的物品帶入考場的;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抄襲、偷看、傳遞、夾帶等舞弊行為;考生在試卷上書寫的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均與考生本人準考證不符;考生帶走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的行為;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