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理工學院2007年內地招生獎學金
2007-04-01 17:17:38新浪
1. 內地優秀新生特別?學金(每名?學金為澳門幣230,320元)三名:
評選獎學金的條件:
考生在2007年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高考)的總成績達到或超過其所屬省/市的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試及文化試均須達到或超過藝術類本科第一批錄取線);
評選獎學金的辦法:
第一年,以考生的高考總成績除以所屬省/市的第一批錄取分數線,按得分(商數)由高至低排列,最高的前三名可獲該項獎學金;
第二年及往后的兩年,獲獎學生的年終成績(GPA)須達到或超過3.0及獲所修讀專業校長推薦,可獲與第一年相同的獎學金。倘若,其中一年未能達到上述要求,翌年即終止發此項獎學金。
發放獎學金的方式:
免除學費、住宿費及每月發放生活津貼澳門幣2,000.00元整。
2. 澳門基金會內地學生?學金(每名?學金為澳門幣120,000.00元)四名:
評選獎學金的條件:
考生在2007年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高考)的總成績達到或超過其所屬省/市的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試及文化試均須達到或超過藝術類本科第二批錄取線);
評選獎學金的辦法:
第一年,以考生高考總成績除以所屬省/市的第二批錄取分數線,按得分(商數)由高至低排列,最高的前四名可獲該項獎學金(澳門幣30,000.00元);
第二年及往后的兩年,獲獎學生的年終成績(GPA)須達到或超過3.0及獲所修讀專業校長推薦,可獲與第一年相同的獎學金。倘若,其中一年未能達到上述要求,翌年即終止發此項獎學金。
發放獎學金的方式:
每年一次性發放澳門幣30,000.00元。
3. 內地優秀新生?學金(每名?學金為澳門幣20,000.00元)十名:
評選獎學金的條件:
考生在2007年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高考)的總成績達到或超過其所屬省/市的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考生的專業試及文化試均須達到或超過本科藝術類第二批錄取線);
評選獎學金的辦法:
以考生高考總成績除以所屬省/市的第二批錄取分數線,按得分(商數)由高至低排列,第五至十四名可獲該項獎學金。
發放獎學金的方式:
一次性發放澳門幣20,000.00元(該項獎學金碉在第一年頒發)。
4. 成績優秀學生獎學金(澳門幣10,000.00元):
評選獎學金的條件:須為在校生。
評選獎學金的辦法:全院各課程中(大一升大二,大二升大三,及大三升大四)班級全年成績最高,品德高尚之優異生,得到學校校長推薦,可獲該項獎學金。
發放獎學金的方式:豁免翌年百分之五十學費(澳門幣10,000.00)。
5.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及社會機構獎學金(約五十項):
評選獎學金的條件:
須為在校生。
評選獎學金的辦法:
全院各課程中成績名列前茅,符合提供獎學金機構所設具體條件者,品德高尚,得到學校校長推薦,可獲該項獎學金。
發放獎學金的方式:
一次性發放(獎學金金額視獲獎項目而定)。
[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及社會機構向澳門理工學院成績優異的學生頒發的獎學金項目有近五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