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招錄取:部分批次實行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
2007-03-14 17:01:36河北日報
據省招辦有關人士介紹,征集志愿是一志愿錄取后,向考生公布該批未錄取滿的高校的計劃缺額,組織未錄取考生填報本批的二志愿,考生在了解缺額院校的基礎上填報二志愿將更有針對性。此辦法主要是為了克服二志愿和調劑志愿的盲目性,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新生報到的流失率。實行平行志愿,即考生可填報五個并列院校,均作為一志愿。這樣為考生增加錄取機會,減少高校不同年份大、小年現象,同檔次院校錄取分數更加均衡;降低考生填報志愿風險,利于高校志愿平衡,減少高分考生落選。
實施征集志愿和平行志愿的操作辦法具體如下:
征集志愿是在高考考試前,向考生公布征集辦法、要求和時間;公布成績后集中填報志愿(6月25日至26日)時,在實行征集志愿的批次,考生只填報一志愿。每批一志愿錄取結束后,省考試院及時統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缺額計劃數,向社會公布。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重新填報征集志愿,匯總后再重新投檔錄取。每批填報征集志愿的時間安排確定后,印在考生準考證后面,通過各市、縣招辦和中學通知考生,并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以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實行征集志愿批次也實行平行志愿的辦法。
實行平行志愿是指,在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每批一志愿設5個平行院校志愿,這5個院校志愿并列為第一志愿,投檔時按分數優先原則(分數相同的按事先設定某一學科成績高的優先投檔),首先將同一科類同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未錄取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順序,投檔到排序在前且有缺額計劃的院校,由院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