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招辦:考生違紀誠信檔案有特殊標識
2007-01-20 11:09:07荊楚在線-楚天都市報
市高招辦提醒廣大考生注意:
1、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凡未帶證件或證件不全者,組考機構將謝絕考生入場參加考試。
2、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一經發現,按違規處理。
3、答題時,考生須將答案按照要求書寫(或填涂)在答題紙(或答題卡)上,填寫在試題卷上無效。
4、考生應合理使用草稿紙,當草稿紙不足時,試題卷也可作為草稿紙使用。
5、考試結束后,考生應按照監考教師的要求,將答題紙、答題卡、試題卷裝入試題袋中并密封。
6、考生要誠信考試,克服僥幸心理,共同維護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
考生違紀將通知單位
誠信檔案有特殊標識
對考試違規考生,除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外,還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記錄在考生個人的誠信檔案之中。
誠信檔案的主要內容是考生參加全國統考發生違規行為的簡要事實及處理結果,對有違規記錄的考生統一使用字母W加以標識。錄取時,市高招辦以附加表的方式向招生單位提供違規考生歷年參加全國統考的違規情況,作為招生單位錄取考生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記者:鄧晶龍 通訊員:王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