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中會考改革 06級高中生實施新會考方案
2007-01-17 09:50:50泉州晚報
高中畢業會考制度改革拉開
本報訊 高中畢業會考制度改革拉開,2006級普通高中學生開始實施《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方案》,2004級、2005級普通高中學生繼續實施畢業會考制度。
會考不合格不發畢業證書
《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基礎會考方案》規定,參加并全部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科目的學業基礎會考,是普通高中學生取得畢業資格的必要條件,凡應屆學生有1門(含1門)以上科目不合格者,不得發給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高中畢業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學分達到144學分、綜合素質評價合格以上和通過所有的省教育廳規定的學科基礎會考。
會考有書面和操作兩種方式
學業基礎會考采取書面考試和操作考查兩種方式。書面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操作考查的項目為:通用技術以及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所有普通高中學生必須參加4個項目的操作考查。學業基礎會考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技術等10個科目的書面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命題、統一施考、統一評卷和評定成績,其中思想政治實行開卷考試。學業基礎會考中的通用技術以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的操作考查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題。
會考每年組織兩次
學業基礎會考每年組織2次,時間安排在每年的1月初和6月中旬,每次開考10個科目。學生必須獲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塊的學分后,才能申請參加該科目的學業基礎會考;學校必須在學生修習完成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塊,并進行了該科目的學分認定的基礎上,才能組織學生參加該科目的學業基礎會考。在此前提下,學生可自主選擇參加學業基礎會考的時間。
全省第一次學業基礎會考的時間為2007年6月,開考科目為信息技術。從2008年1月起,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數學、外語、信息技術等10個科目全部開考。通用技術以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的操作考查時間由市教育局根據學校的課程設置方案自行安排。
成績評定采取等級制
學業基礎會考的成績評定采用等級制,其中書面考試科目按照A、B、C、D(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第評定;操作考查項目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第評定。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多次參加同一科目考試,成績按最高的一次記錄。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允許在離校后兩年內繼續參加會考。(記者:陳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