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藝考招生政策有變 文化考要求提高
2007-01-02 15:37:24解放網-新聞晨報
2007年藝術類高職(專科)的文化課考試錄取分數線劃定比例將提高,為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錄取時間也有調整。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轉發了教育部出臺的《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2007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將有多項變化。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2007年藝術類本科的文化課考試錄取分數線不低于第二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高職(專科)的文化課考試錄取分數線則為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而2006年為60%。這意味著報考藝術類高職(專科)的考生文化考試要求提高了。
凡報考省級統考涉及的專業考生須先參加省級統考,考生須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若院校組織校考的,考生還須在獲省級統考合格證基礎上,再獲校考合格證。報考省級統考未涉及的校考專業,考生須獲得校考合格證后方能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志愿。但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民辦高校及獨立學院藝術類本科專業必須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若要組織校考,須在省級招辦公示省級統考合格考生名單后進行。
藝術類專業筆試科目將由2人以上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視唱、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組成不少于5人的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明年藝招各項工作時間都比2006年提前,2007年2月15日前完成省級統考,在2月底前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告知統考成績和成績分布并發放合格證書。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藝術類專業與提前批次專業同時進行錄取,時間上有沖突。因此教育部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特別規定: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不得兼報提前錄取批次的其他專業。且2007年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將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高職(專科)批次錄取前進行。
此外,在市級統考中被認定違規的考生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違規事實還將記入考生的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在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將由省級招辦根據組織校考的招生院校書面報告,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