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交通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5:44:51《2005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開發區雙港路
郵編:330013
電話:0791-7046576
一般規定
1.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高水平運動隊為單獨招生,招生對象為國家健將級、一級(或準一級)運動員,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及文化測試,成績合格報江西省教育廳批準后,予以錄取。
5.運動訓練專業為單獨招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和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文化考試,按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相關文件精神擇優錄取。
6.體育類考生參加各省組織的統一專業測試及全國高考,成績均合格者按當地省(市、區)招辦政策擇優錄取。
7.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合格者可填報我校志愿并參加全國高考,按當地省(市)招辦政策擇優錄取(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錄取時作為參考)。
專業要求
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外語外貿方向)、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專業需參加英語口試;建筑學專業需加試徒手畫。
身體條件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男女比例
國防生招生有具體男女比例要求,其他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外語語種
所有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