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財貿學院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4:36:42《2005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昆明市龍泉路南段
郵編:650221
電話:0871-5132629
一般規定
1.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2.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4.某些專業加試要求: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當地招考辦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筆試成績和口試成績均達到當地投檔分數線者,可參加錄取。
身體條件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外語語種
要求入學后主修英語。
優惠政策
對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參加全國單科競賽獲獎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招收體育特長生,女籃、女網、圍棋特長生優先錄。簧嫱忸悓I英語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旅游管理專業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者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