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理工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4:11:23《2005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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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定
1.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考生的院校志愿、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檔,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數與招生計劃數的比例在120%以內。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2.專業確定原則:嚴格按考生報考的學校志愿、高考成績、專業志愿的順序進行確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凡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一律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
3.我校國際教育學院在部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招收少量國際合作項目專業的新生。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以及高考成績的順序確定專業。凡未填報國際教育合作專業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到該專業學習。
4.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測試合格證,我校將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總分(外語成績不宜過低)擇優錄取。
5.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須持有我校發放的專業測試合格證且高考文化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要求。
6.國防生按國家有關規定錄取。定向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及各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錄取線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等條件下,定向單位職工子女可優先錄取。根據國家規定,定向生畢業后須到定向單位服務。否則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定向生填報定向志愿時須寫明是否愿意調劑定向單位,未寫明者,一律視為服從調劑到其他定向單位。
7.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將按一定比例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身體條件
除在分專業招生計劃中特殊注明的專業外,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凡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兩個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高在165m以上,雙眼裸眼視力50以上(輪機工程48以上),無色盲、色弱,聽力、嗅覺正常,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為陰性的男生。建筑學專業新生進校后須加試美術,成績不合格者調整到其他專業。
外語語種
除日語專業可招收日語語種考生、法語專業可招收法語語種考生,英語專業、航海技術專業、輪機工程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分數級差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時,對非第一志愿考生實行一定的分數級差并按一定的比例擇優錄取。
優惠政策
對于按照國家規定可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在高考文化總分相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對于為學校的建設和發展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本校教職工等的子女,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政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并報省級招生委員會同意,錄取時給予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