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技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3:56:35《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包頭市昆區阿爾丁大街7號
郵編:014010
電話:0472-5951605
一般規定: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調檔要求,依據考生志愿,采取“志愿清”方式錄取,即第一志愿考生處理結束后,開始處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檔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預錄取結果不能再進行變更。
2.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除適量接收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服從院校調整及專業調整的非志愿考生外,適當降低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采取“志愿清”方式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服從院校調整,而不服從專業調整者,能滿足專業者可采取專業清方式錄取,不能滿足專業者不予錄取。
3.我校在區內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依據教育部和自治區招委會以及內蒙古科技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有志愿考生采取專業清方式,即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不予錄取。對于非志愿考生,可采取專業清方式,若所報專業已額滿,服從專業調劑者,可給予調整;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不予錄取。
專業要求:報考城市規劃、建筑學及廣告學專業的學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學生入學后加試美術,如美術基礎太差,致使無法完成城市規劃、建筑學和廣告學專業學習者,則分別調入土木工程和法學專業學習;英語專業要求考生參加英語口試,且成績合格。
身體條件: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對各專業的要求執行。學生入學后按規定對其進行健康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體檢要求或在體檢表中未能真實反映出實際情況,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單科成績:數學與應用數學(本科)及數學教育(專科)專業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漢語言文學(本科)及漢語言文學教育(專科)專業要求語文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英語(本科)及英語教育(專科)、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外語語種:除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外,其他專業招收外語語種為英、日、俄的考生。
收費標準:本科學費:法學、礦物資源工程、冶金工程、金屬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工程管理、歷史學、地理科學、新聞學專業均為3000元/年;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學與行政學、應用心理學專業均為3300元/年;體育教育專業為5000元/年;美術學專業為6000元/年;藝術設計、音樂學專業均為7000元/年;與澳大利亞聯合辦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專業)為19000元/年;其他44個本科專業均為3500元/年。專科學費:漢語言文學教育、英語教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均為2800元/年;舞蹈學專業為5000元/年;其他4個專科專業均為2500元/年。高職學費:高職所有專業均為3500元/年。主校區及青山校區住宿費:4人間1000元/年,6人間800元/年,8人間500元/年;昆區校區住宿費:3、4號公寓500元/年,其他公寓4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