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3:52:50《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江蘇鎮江市學府路301號
郵編:212013
電話:0511-8780048
一般規定
1.考生進檔后,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專業,同分考生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并且成績合格。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上線的考生,以文化成績(含數學)加專業成績計總分,按專業志愿從高到低錄取。對未提供專業志愿的省份,按專業考試報名時的志愿錄取。
身體條件
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外語語種
我校國際經濟與貿易、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優惠政策
符合所在省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