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3:43:06《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南京市西康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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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5-8378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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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定
1.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重點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2.對學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辦法,即按照學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擇優錄取。對專業志愿采用專業級差的辦法,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3.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河海大學不予錄取。
身體條件
所有專業對身體的要求嚴格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外語語種 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分數級差 每兩個連續專業志愿之間級差不超過5分。
優惠政策 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照顧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進行排序。
自主招生 對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高考成績超過考生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控制線,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考生,經我校專家委員會審查、認定后,可取得我校自主錄取資格,并在其投檔線上加20分參加專業志愿排序: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評出的級優秀學生;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廳級以上表彰,經有關部門推薦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得全國聯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或同時獲得省級賽區兩個三等獎的考生;在科技創新、專利、外語、文學創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的考生;高中階段獲得其他省級以上重大獎項的考生;河海大學認定的部分省(市)重點中學中,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秀,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考生。除以上對象外,對于江蘇省考生:凡第二志愿報考河海大學,且高考成績(原始分)超出江蘇省重點控制線80分以上,我校將用預留計劃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專業志愿;高考成績(原始分)超出本一線,且語文、數學、物理、外語四門課中有任一門高考成績達140分以上,第一志愿報考河海大學且專業服從調劑的江蘇省應屆考生,學校將予以錄取,并加10分參加專業排序。我校對山東、天津、河南、湖北等省第一志愿報考清華、北大未被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河海大學,且高考成績(原始分)超出所在省(市)重點控制線80分以上的考生,我校將用預留計劃予以錄取,并滿足其填報的專業志愿。對于按照自主招生方案錄取的所有二志愿優秀考生,學校還將對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給予資助,并減免第一學年學費。
收費標準
學費:4600元/年。住宿費:全部實行公寓化管理,南京校區650~1500元/年,常州校區600~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