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范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3:36:30《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山西省臨汾市貢院街1號
郵編:041004
電話:0357-2051067
一般規定:
1.招生計劃與第一志愿投檔數比例達到1∶1.2時,不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專業錄取采用專業優先方式。專業優先即對同一專業志愿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一專業志愿順序考生未被錄取,不得錄取下一專業志愿考生;對同一專業志愿順序考生錄取后,計劃未滿有缺額,按下一專業志愿順序根據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依次重復操作,直至處理完所有志愿。對未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同時又允許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關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招生計劃與第一志愿投檔數比例不足1∶12時,按下列方式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單科成績合格采用專業優先的方式錄取;第二、三志愿考生采用分數優先方式錄取。分數優先方式錄取即:照顧第二、三志愿中的高分考生,高分考生專業未定時,不得錄取較低考分的考生,因此,對高分考生,先考慮其第一專業志愿,如果該專業未招滿,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已滿額,則考慮下一個專業志愿,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專業志愿;服從志愿考生采用分數優先方式錄取。
4.藝術類專業錄取:文化課考試成績(包括外語成績)及專業測試成績均達到規定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第一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美術學(書法方向),在文化課達線的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70%+專業課成績×30%=總成績排隊,擇優錄取;若第一志愿考生錄取后仍有缺額,采用專業成績優先方式錄取第二、三志愿考生;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總分在全省師范類前三名的考生,外語不規定最低分數線;藝術類音樂專業,主項為聲樂和鋼琴的,其測試成績在全省師范類前三名的考生,外語不規定最低分數線。
5.體育類專業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體育類專業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本科體育專業測試成績到規定分數線以上,按專業成績排隊擇優錄取;第一志愿采用專業優先錄取方式;第一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未完成錄取計劃,錄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錄取辦法采用專業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
6.師范類專業,無師范院校志愿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錄取。
身體條件: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臟病、高血壓等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或影響其他學生學習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男性身高低于170cm,女性身高低于160cm,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不予錄取;考慮學生就業的需要,學校師范類專業學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頸、各種疤麻等),無口吃、無各種殘疾。
單科成績:文史類、理工類專業總成績在投檔分數線上10分以內的考生,劃定單科成績分數線,達到單科成績分數線的即為單科成績合格(文科要求:語文、外語成績;理科要求:數學、外語成績)。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外語單科筆試、口試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即為單科成績合格。文史類、理工類總成績高于投檔分數線10分以上的考生不劃定單科分數線。
外語語種:所有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優惠政策: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辦的規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將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