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1:45:41騰訊教育
校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
郵編:710064
電話:029-82334104
網址:www.chd.edu.cn
一般規定
1.調檔分數線及調檔比例:以各省重點批次劃線為準,調檔比例為1∶12。
2.藝術類考生調檔要求:在專業課和文化課均為合格的基礎上,以專業課成績的50%加上文化課的50%折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排隊。藝術(文)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
專業要求
建筑學、城市規劃兩專業的考生要交兩張徒手畫(一張素描、一張水彩),經畢業學校蓋章存入學生檔案。凡被錄取到以上兩專業的新生,入學后均要進行美術復試,復試不合格者,調整到其他專業;英語、口語專業口試按各省級招辦要求進行;社會體育專業專業課考試按當地省級招辦規定執行。
身體條件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國防生按部隊院校招生標準執行。
男女比例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專業公路隧道與巖土工程方向、國防生專業不招女生。其他專業無。
單科成績
所有科類(含藝術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50分。
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只招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無。
分數級差
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級差要求:無。學校志愿投檔級差:無。進檔考生專業分配辦法:以考生高考成績按所報專業并結合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分配專業,進檔后專業分配院校志愿級差為30分。
優惠政策
加分考生處理辦法:按加分以后的成績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