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術學院的錄取規則
2006-12-29 10:58:09《2005年高校錄取規則解密》
校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
郵編:300141
電話:022-16898100
一般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有報名資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合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一定的繪畫基礎及創作或設計能力。下列人員不能報考: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上一年參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報考資格和入學資格者。
2.報名采取面報方法。申請報名,需交驗下列材料:考生持所在省市區縣招辦開具帶有考生號的允許參加高考的介紹信原件(請提前到所在省市招辦辦理)、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申請報名表、機讀卡一份(自備鋼筆、鉛筆)。文字必須規范、清楚;本人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彩色或黑白照片四張,背面注明姓名、所報專業。(報名表粘二張、準考證上各粘一張,交報名處一張)。按天津市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報名費40元、考試費40元/科,共計160元整。
3.專業考試詳細信息請咨詢學校招生辦。專業考試達到規定分數線的,于4月20日前寄發同意參加文化考試的通知單。本市考生持通知單和戶口冊到所在區縣招生辦公室(外省市考生持通知單到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參加全國高等學校文史類或理工類的文化考試。
4.考生應在6月20日之前,將我院高考志愿表及本省高考志愿表復印件(左上角注明專業及專業考號)寄到我院招辦(以郵戳為準),作為錄取參考。
5.報考我院考生(不含報考美術史論專業考生),文化總分(不含數學分)和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分數線后,按各專業考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6.報考我院美術史論專業的考生,獲得專業合格證后,外語、語文單科達到規定分數線后,按文化課總分(不含數學)進行排隊,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7.數學分在錄取時不計入總分但作為參考分。
身體條件:具有下列疾病者不能報考: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間隔缺損不超過0.5cm,生長發育營養狀況良好能參加體育鍛煉者除外)頻發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尿毒癥;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夜游癥;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者;聾啞、色盲、色弱。
外語語種:天津美術學院只開英語課。
優惠政策:取得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含外地考生),如第一志愿報考我院,文化總分(含數學分)、外語小分均達到天津市普通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則優先錄取;如第一志愿報考我院(不含史論專業),各專業第一名考生,給予文化課總分(不含數學分)或外語其中一項加10分;各專業第二和第三名考生,給予文化課總分(不含數學分)或外語其中一項加5分;各專業總分前三名的考生(不含史論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績未被錄取,可免試專業(錄取結束后我院將發放專業免試通知單)。
收費標準:美術史論專業學費10000元/年,其他專業學費1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