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錄取規則
2006-12-28 16:56:39《2005高校錄取規則揭密》
校址:北京市豐臺區富豐路七號
郵編:100039
電話:010-63750484
一般規定:
1.錄取形式:提前錄取,要求政審(面試)。
2.招生對象: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3.報考條件:對黨忠誠、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德優良、組織紀律性強的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直系親屬或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以及與本人關系密切、影響較大的親友,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政治歷史清楚,無重大政治歷史問題;本人和家庭成員沒有練習法輪功和其他邪教的行為。
4.高考成績一般要求達到當地重點大學錄取分數線,依據各省區區市招生名額由省委辦公廳有關部門通知參加政審(面試)。
5.根據高考成績、政審(面試)等綜合條件擇優錄取。
身體條件: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男女比例:女生比例不超過20%。
外語語種: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