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規則
2006-12-28 15:52:52本站原創
校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
郵編:100083
電話:010-62332893
一般規定
1.藝術設計(藝術類)專業參加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錄取;其他本科專業參加重點本科批次錄取。
2.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10%以內。
3.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以材料科學與工程大專業招生,前兩年課程基本一致,到三年級再分為5個專業方向(材料物理、材料化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4.往屆生的錄取應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
5.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定向生等,將根據教育部、各地招辦和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專業要求
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身體條件
體檢專業限報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外語語種
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要求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并參加當地的英語口試。其他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
分數級差
在一志愿考生生源差的情況下,接收5%(在該省計劃總數內)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數級差為40分以上,同時要求考生須服從專業調劑。錄取專業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志愿順序、由高到低按“專業級差”方式依次錄取,“專業級差”根據生源具體情況確定,一般為3分左右。
優惠政策
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收費標準
本科生各專業學費標準為:藝術設計(藝術類)專業10000元/年,其他專業5000元/年。高職(專科)商務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7500元/年,其他高職專業學費標準為6000元/年。如果國家調整學費標準,將按新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