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報知彼是關鍵:必須掌握的幾大招生信息
2006-12-21 16:01:44本站原創文章作者:張藝執
知彼就是考生盡可能獲取大量的與自己高考報考相關的招生信息。主要是關于高考招生形勢、高考招生政策和報考所需的主要資訊等方面的內容。
一、高考招生形勢
高考招生形勢主要指全國各省市區招生總量與考生總量的情況,以及各批次間招、考總量之比。還包括當年招生考試改革的一些重大舉措,一些新的管理辦法。
1、招生考試改革的一些重大舉措
(1)、2002年國家教育部出臺了一項重大舉措,將以往多年沿用的招生簡章改為《招生章程》,并強調必須予以公布,還對其主要內容作了詳細規定。許多考生及家長對此項重大舉措,不以為然、漠不關心,僅僅只看到的是一字之改,卻不知道這一字之改,與自己的高考志愿填報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和很大的作用。正如前言中所講,招生簡章僅介紹一般性報考內容,而報考的核心內容(錄取規則等)是不公開的,可《招生章程》就不同了,錄取規則等招生信息是其必須公開的主要內容。因為通過錄取規則中“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這些具體的規定,給了廣大考生及家長以用武之地。那么,廣大考生及家長就應充分利用這個原本不公開現在才披露的有利條件,掌握報考新技巧,對自己的高考志愿填報有所幫助。有那些報考新技巧必須掌握呢?通過解析“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產生的并須掌握的報考技巧;通過解析“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處理” 產生的并須掌握的報考技巧;通過解析“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 產生的并須掌握的報考技巧;通過解析“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 產生的并須掌握的報考技巧;還有如何識別真假“志愿優先”?如何識別真假“志愿級差”?準確運用“志愿級差”報考之威力;用“志愿級差”報考必知之八大條件等豐富的內容。
(2)、2003年教育部又新出臺了一項重大舉措,與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制訂了《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替代使用多年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這是為什么,其不同點及作用又何在呢?
針對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文明程度的進一步提高,我國高等教育開始進入大眾化階段,以及大學生就業已實行雙向選擇的實際情況,原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中實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國家教育部在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工作中,將以往多年沿用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以下簡稱《體檢標準》),修改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體檢意見》)。
《體檢意見》與《體檢標準》相比,具有五大不同點。1.進一步放寬對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錄取要求。除患有傳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臟病、高血壓等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及學習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學?梢圆挥桎浫⊥,對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響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錄取時一般應不受限制。2.對原體檢標準規定患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錄取的專業進行了調整。明確了由于所患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專業培養方案完成學業的錄取受限專業;對患有不影響專業學習的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對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可能有影響的,提出不宜就讀專業的指導性建議,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報專業。3.由于視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學?上薅ú糠謱I不予錄取。4.對肢體殘疾、不影響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5.高等學校應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這些改變既是深入貫徹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有力行動,也是體現社會主義教育人文關懷,對所有考生權益的保護,對殘疾考生的關愛和以人為本的理念,更是反映了社會的進步,教育改革的深化。
(3)、2005年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教育部決定在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高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是新形勢下綜合整治招生環境、辦好讓人民滿意的高考的一項重要舉措。其主要內容是:依法管理,從嚴治招,進一步完善高校招生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內容,嚴格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六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其具體是,“(一)招生政策公開。(二)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三)招生計劃公開。(四)錄取信息公開。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考生統考成績和錄取結果查詢辦法;本省統考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及錄取時間安排;各錄取批次內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分專業計劃缺額數;各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有關高等學校的統考錄取人數及錄取分數線。 高等學校公布 本校錄取結果查詢辦法;本校分省分專業統考錄取人數及錄取平均分。 (五)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六)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為確保陽光工程目標的實現 ,教育部規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等學校和全體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不準’,即:在招生工作中,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有違規收費、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規模、不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擅自錄取考生等行為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主管校領導要立即停職檢查,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審查、處理;違規錄取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將不予學歷電子注冊;對協助、參與非法招生活動或向考生違規收費的招生工作人員,將嚴厲查處,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實施“陽光工程”,力求讓招生工作的細節都能充滿陽光。公開了,就透明了,避免了招生背后寫條子、通路子、找關系、開后門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其好處是:從大的方面看,維護了受教育權利、防止了腐敗、穩定了社會、完善了高校自我約束機制;從小的方面看,考生不必再考慮招生背后寫條子、通路子、找關系、開后門等不正常的暗箱操作,而為保險在高考志愿填報學校和專業時多留余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