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200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6-12-20 14:56:00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
一、保送生條件
1、獲得教育部政策內的保送資格者;
2、德智體全面發展、學習成績名列前茅;
3、身體健康。
二、招收保送生專業
理工類學生可申請保送以下專業: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林學、環境科學、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草業科學(城市草坪方向)、地理信息系統、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土木工程、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園林、城市規劃、旅游管理、園藝(觀賞園藝方向)、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藝術設計方向)、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數學與應用數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統計學(證券投資與分析方向)、統計學(市場調查與分析方向)、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經濟信息管理方向)、工商管理(物業管理方向)、市場營銷(電子商務方向)、會計學、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農林經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工業設計、交通工程(汽車運用工程方向)、自動化、木材科學與工程、木材科學與工程(家具設計與制造方向)、林產化工、林產化工(制漿造紙方向)、包裝工程、心理學、英語、日語
文史類學生可申請保送以下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工商管理、會計學、會計學(國際會計方向)、農林經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物業管理方向)、法學、心理學、英語、日語
文理綜合類學生以上專業均可申請保送。
三、保送生申請程序
申請者請按要求如實填寫《北京林業大學2007年保送生申請材料》(個人用表、中學用表、推薦人用表,三張表缺一不可),于2006年12月20日前寄至: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3)
四、考核錄取程序
1、初審
我校保送生評審委員會根據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和復試通知于12月25日前在我校招生網公布;未通過初審的學生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復試
初審合格者參加復試,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及綜合能力,由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五所學校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同一時間進行考試。面試由各高校自行安排。
3、確定擬錄名單
保送生評審委員會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保送生擬錄名單和擬錄專業,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將擬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公示,同時通知其所在中學給予公示。
4、錄取
被我校認定的擬錄保送生人選,如體檢和政審合格且考生所在中學公示無異議后,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保送生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入學通知書將在高考之前發放。
五、監督機制:
1、嚴格執行《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監察工作的暫行辦法》中的各項規定,實行“三公開一監督”,即招生計劃公開、招生政策公開、錄取結果公開,接受紀委、監察處、學校教職工和社會監督。
2、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認定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六、時間安排
1、申請材料截至日期(以寄件日郵戳為準):12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不退還。
2、初審合格名單和復試通知于12月25日前在我校招生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復試時間:2007年1月13日-14日,具體復試內容和日程安排以復試通知為準。
4、擬錄考生名單2007年1月底發通知,并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
七、本簡章由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出臺關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