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2007年自主招生招生簡章
2006-12-20 13:51:27天津大學本科招生網
根據教育部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擴大高等學校招生自主權,以及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精神要求,我校將在2007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工作。今年我校將繼續采用統一的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綜合考慮,擇優選拔。
一、 報名條件
普通高中應屆理科畢業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
1、省級重點中學學生,且其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位于年級前20%者;
2、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等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創新方面有優異成績者;
4、“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者(依據大賽組委會提供的名單);
5、綜合素質優秀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和突出成績者(要求附詳細材料說明)。
二、選拔程序
1.報名
申請者須登陸天津大學招生網(zs.tju.edu.cn)點擊網上報名,注冊、填寫自主招生信息登記表,并提交;將提交的信息表用A4紙打印出來,中學校長或主管校長填寫推薦意見、簽字蓋章后,隨高中原始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中學公章)、獲獎證書復印件、個人自薦信及其他佐證材料寄至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為準),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2、初選
由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選,確定參加自主招生測試人選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zs.tju.edu.cn)公布,同時公布選拔測試事宜,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測試資格的考生須持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內容為文化課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
筆試科目為:數學、英語、物理 ;每科100分,滿分300分。
4、資格認定和公示
根據測試成績,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我校自主招生人選名單,報送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天津大學招生網公示。
三、錄取辦法
1、我校將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之上按照筆試成績擇優錄取。
2、天津大學自主招生規模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并列為機動計劃。被確定為我校自主招生人選的學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且第一志愿填報天津大學。如果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可加10分安排專業(報考建筑學、城市規劃專業須參加美術加試且成績合格);如果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分數線下20分之內、本科第一批錄取分數線之上,且服從專業調劑,可予以錄取。
3、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報考天津大學,在我校對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計劃內填報志愿,并在填報志愿后登陸天津大學招生網填報天津大學2007年自主招生對象反饋表,填好后用A4紙打印,個人確認簽字后,將反饋表及高考志愿表復印件寄送至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如不及時填寫而影響錄取的,責任自負。
四、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06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
2、材料寄送時間截止到2006年12月30日,以郵戳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3、測試時間:2007年1月13日
五、監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自主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2、初步審核確定的自主招生候選人和考核后確定的自主招生人選在本校招生網公示。
3、推薦學校和申請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推薦和報送相關材料,各中學的推薦人選和經我校考核后確定的自主招生人選須在中學校內進行公示。如發現學校在推薦過程中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學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六、本實施方案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6年11月25日
聯系電話:(022)27405486
傳 真:(022)27401800
通訊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
郵政編碼:300072